洪毓安:探路者——我和中农信的故事(下)
徐庆全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硕士
十一、 芮(杏 文)的理事会
1992年下半年,国家计委审计局来公司审计,没有按照审计程序办,不像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我接待,比较莫名。带队的审计局局长说:“委里刚刚成立审计局,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来,是调研学习。”审计是轻松愉快的,一周就回去了。
我后来听说,原来是芮 杏 文安排的,为他来了解中农信,他准备弄中农信这摊事。
我听翟新华介绍,1989年芮受牵连被贬职,在国家计委当副主任,排末位分管工会、计划生育。因任职年龄原因,临近退休,安排有两个选择,“不干实事”就去全国人大,“想干实事”得去全国政协。他不甘,曾提出“中华置地集团”宏伟设想:将全国国有土地在国家层面统管起来,再根据不同情况多种方式规划经营。报告给李 鹏,李报告江,江不同意。他再思谋,在国家计委的范围内,发现有一个“中农信”,觉得资源丰厚尚可。
1993年初,芮为设计自己到中农信的角色,借用德国一些机构设有“理事会”的构架,说服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的邹家华同意,邹报李(鹏)认可后,国家计委正式决定:中农信由国家农业投资公司主管改为国家计委直接管理,并且新设立理事会,芮任理事长,理事会组成人员除涂逢俊、翟新华,都是国家计委在任相关的司局长。
这种构架是很奇特的。
芮原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按顺序,在中共中央排在十八位,是所谓赵 “线”上的“改革派”,翟新华是很认同的;由此改变管理体制,是将中农信规格提高了,翟新华是高兴的,并且开会向大家说明,要求大家积极配合。芮杏文来后,倾心地为补充中农信的重大资源向国家计委及相关部委沟通、协调、落实。翟新华与芮杏文开始共事有过的一段短暂的“蜜月”期。
1993年3月10日,国家计委下发计人事[1993]351号、352号文件,公司不再由国家计委代管的国家农业投资公司管理,划归国家计委直接管理,公司名称及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不变。公司成立理事会,理事长:芮(杏 文) 理事:涂逢俊、翟新华、徐荣初、刘尧传、林军、李福臣、田红。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翟新华。
1993年3月12日,在国家计委召开公司第一次理事会。会议明确:芮理事长主持中农信公司全面工作;公司处级以上干部由理事会研究决定(中农信公司管理干部分公司、部门、处三级)。会议的这个决定造成中农信公司管理混乱,未能实行。
悲剧是,芮、翟两人因中农信内部管理权限产生了歧义,老翟就避不见芮了。一次是出席钓鱼台国际会议,一次是芮以中农信理事长身份外出考察,原定都是公司总经理陪同芮参加,老翟借故有病托辞,改为让我代表且让我报告芮。芮不明白翟新华为什么这样。
起因,确是芮错在先。
我所不赞同的,是老翟的应对做法,并且建议他应该和芮沟通。特别是我知道理事会的其他成员也都不赞成芮提出的,要管“中农信‘处级干部任免’、‘300万元以上投资’、‘新的下属机构设立’”这样具体事务,只是碍于芮的身份不便于公开而已。
老翟反问我:“说不通怎么办?!”,他坚持:“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问题,是是否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问题,不是‘个人的关系’那样庸俗。”
我觉得,事缓则圆,还是可以找到办法的。
老翟公开讲“斗争哲学”,要理顺与芮的“管理关系”。
芮认为自己所作所为都是在帮中农信,所以对老翟的态度很不解,在我陪同他外出考察期间,多次质询我,我无言以对。以我对老翟的了解,面对芮的追问,我不知该怎么说,惟有沉默。
外出考察期间,是我第一次长时间、近距离同芮这位曾经的中央领导接触、交谈,才知道他也是没有背景,“一五”期间从工业企业工段长、车间主任实干起来的,是很出色、很有能力的,我能想象他是“一把抓三绳”的硬手。果然,在上海我听市委接待处徐处长讲芮任上海市委书记、江(泽民)任市长时,市委的会自然是芮一个人讲,市政府的会芮也去,还是他一个人讲,江只是“摆设”、无言。芮强势,他一人说了算。
我觉得,中农信有芮 “罩着”、帮着挺好,老翟说的管理原则其实只是在“技术”层面,完全可以变通,大可不必较真。
我说不动老翟。
岂料,因为江对芮到中农信,事先不知,似乎阴差阳错地对老翟在“政治上”画了“问号”。我有这样感觉,是因为,中办副主任徐瑞新曾比较惊讶地问尹蓝天:“杏文同志到你们中农信啦?”在明显地暗示江并不知情。
其实,在中农信成立五周年前夕,江、李都曾为中农信题词,江题词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推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李题词是“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努力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农信公司五周年题”。我想,高层应该对翟新华和中农信是认可的。
最典型的一次是在1995年1月15日,同事毛战海费心,联系好与中央办公厅主任曾 庆 红见面,届时老翟因为感冒重不方便,临时打电话,安顿让我代他去。
当我到北京饭店谭家菜馆贵宾单间,见到曾时的情景让我意外:曾是带着夫人及原上海老部下,是亲密“家宴”的圈子氛围;对翟新华爽约未露丝毫不快,反而热情招呼我坐在他身边,一副礼贤下士的爽气。
略事寒暄,曾挺近乎地问我:“洪总,你们翟总和芮 杏 文同志有矛盾,实际是什么情况啊?”一问这题儿,我并无准备,感到挺突然,我有些许局促,略一沉,依我本性老老实实、细细道来。曾听,表情轻松和善,不插一言。倒是他夫人直通通地说“企业就得是总经理负责制,老芮不对!”
曾庆红不表态,沉一沉,转了话题:“中农信到农业部了,刘江对你们怎么样?”我说,“特别支持,中农信发展的挺好,做了种子工程、农村通信、批发市场几件事”。
曾依然微笑无语。结束时还合影。
我是凭直感,在“政治”方面知道一些,明白;但是不主动、也没有兴趣去学、去搞。平常工作主要在公司内部,没有冲动去走上层。临时“上架”,自然没有多想曾问话的目的,也就这么过去了。
中农信的后期,外面、里面都有一种说法:老翟是在“搞政治”,感觉是贬义。中农信是央企,老翟是高管,自在政治之中。
因为,老翟那些大的主张坚持的行为,都是明示的、我认为是对的,我赞同。
我认为,老翟是改变现有体制弊端的执着的探索者、倾心的实践者。更鲜明的,是他真实、明朗,喜怒形于色、爱憎分明、思想独立的人性特征。
不过,在大环境中,在追求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老翟“失”了关键人的“和”,是事实。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我信。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周折发生,我认为,根子是在自己。中农信人事战略“不得”,是致命的关键。
因为没有交流过,不知老翟怎么看。
十二、农业部主管期间
1993年9月,中农信又由国家计委改为农业部主管。
这一变动的结果,是翟新华同中农信离开国家计委到了农业部,芮和理事会留在了国家计委。我听杜老说芮主任非常生气,耿耿于怀。我陪老翟,曾于1994年春节给芮主任拜年,是缓解的诚意,诚心表示尊重,说明“并不是对芮主任个人”,主观上希望少结个人恩怨,芮依然耿耿。
公司领导班子中,小阳是王 岐 山从中组部调来任中农信党委专职副书记的,如果杨小阳依然是“二把手”,这构成领导班子内的“和而不同”。老翟谋划、特别是行为时,就可能会更周全,在中农信内部,基本会是一致的。中农信的外部环境相对也会好一些吧。
为什么?我觉得,小阳和老翟,其实在公司重大业务思路上是没有分歧的,公司研究重大问题时,老翟总是要征询小阳意见的,当小阳有建议时,老翟基本是采纳的。至少,老翟能说的出来对小阳,只是有距离,“那么一个劲儿”。
而小阳,在老翟外出期间,受老翟委托,主持工作总是认真、得当的。例如,一次是首发国债,一次是股份制改制,要拍板,小阳都是既坚持老翟的原则,又妥善布置,使公司运行顺畅。事后,老翟都是满意的。
小阳和我有过几次交谈,所以我认为他与老翟只是“和而不同”。
老翟用我,可能是我比杨小阳随和。
农业部主管后,对中农信领导班子进行改组,派党委书记、派副总应该是当然的。中农信在农业部,还真干成了大事。
1994年中,农业部长刘江召集种子工程专项会议,我是第一次置身政府部级议事现场,参加的是农业部相关司局长、部属院校科研机构院长校长所长、部属企业总经理,在部长会议室,刘江主持。
整整一个上午,整整一屋子的人,围绕如何增产良种,以有效提高全国粮食总产量的主题,细听每位发言者的内容,几乎都是三段式:我单位做了许多工作、有问题是出在别人那里、完成任务需要增加对我投入。吵吵嚷嚷快到中午12点了,觉得什么有价值的意见都没有。事先老翟要求我和蓝天只听会,不许说。我坐在角落里,眼见着刘江愈听愈恼,红涨着脸一言不发,突然刘江闷闷一声:“散会!”,不管别人,只把我们三人叫进他的办公室。
刘江直冲着老翟说:“新华,种子的事,就交给中农信来做。有问题,找我解决!”
只见老翟,诚恳又沉稳担当地回答:“刘部长,种子工程我确实没做过,刚才听大家的发言,我受了启发,有些思考;我回去立即组织,实施结果可能达不到部领导的要求,但是,我会尽全力!”
老翟真就是这股劲儿!我还就没有。他是带着脑袋,有备而来,“中农信可能做什么”,听会期间已形成了思路,静待刘江发令。
回的中农信,老翟迅即决策成立“种子工程办公室”,总经理办公会上,力排众议,任命陈惠建为主任,正式“开练”。惠建原是司机,调入中农信后,一步一步,入党,转干,提干。
期间,我只听惠建简单提过几句,是在北京市房山区搞示范,是“良种、良法、良机”的“三良工程”,惠建也没有向我要求什么,实践情况我也不太了解。
第二年,就是1995年,刚立秋,一天,惠建让我带于群、崔远威、戴家宏一起去房山区参加座谈和考察。耳听眼见,居然在房山全区54万亩玉米种植面积中,推广了30万亩的“良种、良法、良机”玉米种植示范,对比效果明显,长势喜人;实施方式很简单,只是整合了现有成熟技术:种子精选、种子包衣、精量点播;创新在用金融做“杠杆”,将种子公司主导、农机站实施、村镇配合、农科院提供优种等等基本要素,有机地组织在了一起,居然还请出国务院农业技术首席专家戴景瑞,领衔当组长给与权威支撑。
中国科学院对中农信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合作实施的“三良”(良种、良法、良机)示范工程进行了验收鉴定。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所长吴景峰和北京农业大学教授戴景瑞为首的鉴定委员会认为:“‘三良’示范工程从种子加工入手,把育种、栽培、农机这三个环节上行之有效的单项措施配套组合起来,实现了规范化供种、优良栽培方法和农机水利的综合运用,节省开支,增产增收效果明显,值得大规模推广。”
中农信仅仅支出8万元(实际上是贴息),整个示范工程就取得了平均每亩增产11%、120斤、总增产3600万斤的可喜成果!
这让我意外,我更佩服惠建。却又不具体知道,他是付出怎样的谋划、心血才干成的。
直到2008年了,都过去14年了,我偶遇当年房山区种子公司经理刘志义,听他细细道来,原来“中农信种子工程”恰恰契合了刘志义的雄心:他的目标是,将来把房山区30万亩玉米种植,全部的产出都是优良的种子!
刘志义介绍,房山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很适宜种子繁育,房山区的农业,那时依然是集体经营,大面积耕种适宜种子统一田间管理。
借中农信种子工程示范机遇,实践证明可以保障30万亩种植的产量和质量,极大地增加了农业产出的收入,为总计生产3亿斤优良种子的经营奠定了基础!刘志义的目标是将房山区建设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玉米良种供应基地。
这目标还真能实现,按照已经确认每亩玉米的精选播种量3斤计算,就可以满足1亿亩改良种植的需求;按照农业部全国玉米种植每亩增产100斤,可以增加粮食产量100亿斤,100亿斤是“九五”计划达到年增产1000亿斤目标的十分之一啊!这不就能圆了刘江的梦吗!……
当初,老翟用惠建,事实证明是用对了。惠建是,找对了“关键人”!而当初刘江点将翟新华,证明是“知人善任”,更是对的!
十三、被稽核、调查
1.1993年5月央行刚刚成立稽核司,就对中农信进行“重点”稽核,5月25日央行稽核组进驻公司,是稽核司司长亲自带队,我负责接待。翟新华的要求依然与王岐山在任时一样,是“实事求是、主动配合”。
我自然照办了。
不过,有插曲值得记。这次竟是让我第一次见识了央行稽核:先是不顾国家欠款的事实,以“资本金不实”为由,提出罚款1.2亿元;后又只挑出几笔“高息”业务,定为违规,最终确定处罚560万元;待大家言欢之后,司长却让我将560万元汇到一个中国人民银行以外的“莫名其妙”的账户上去了。
7月15日,央行稽核组在公司的稽核工作结束,央行下发银稽结〔1993〕14号文,作出了《稽核结论和处理意见》。
一年之后的1994年6月15日,央行下发银稽结[1994]10号文《对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的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决定分为三部分: ⑴整改情况。⑵存在的问题。⑶处理决定。
在整改部分中说:“1993年6月2日至7月3日,我行稽核组曾对你公司1992年10月1日至1993年3月31日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核,并以银稽核[1993]14号文作出了《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你公司收文后,认真贯彻执行该处理决定,针对我行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收效。”
2.央行稽核局一直对中农信特别关注,后任局长唐运祥,又专门安排对中农信进行了“非现场”稽核。
根据稽核结果,为防范风险,唐局长要求中农信,对“资本金充足率不足”等问题“限期整改”。翟新华非常尊重,亲去央行稽核局拜访、请示,具体安排逐项落实。
中农信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组织了经过资产评估及增加资本金的工作,具体是徐时霖全力经办的。
国家主管部门是刚刚成立不久的国有资产管理局,1995年9月2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正式发文,对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这次资产评估是经农业部批准,并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正式立项的中农信全系统的整体资产评估。这次评估旨在核实资金存量和资产状况,为管好、用好资金和合规经营奠定基础。
从正式立项到评估结果获得确认,历时9个月。
这次资产评估的基准日确定为1994年12月31日。
中农信委托的评估机构中科北方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资产评估专门小组,分赴公司各所属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在中农信全系统各单位的大力配合、协助下,最终形成了由总报告和24册分报告组成的6万余字的资产评估报告,受到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有关方面的好评。
经评估,截止1994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19.6亿元,比原来的9.7亿元增长了102%,从而充实了公司的核心资本,大大改善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为公司年底达标奠定了基础。据此,调整后的1994年度中农信资产总额是278.9亿元,负债总额是259.3亿元。
净资产的增加值主要来源,是中农信海南公司总经理鲍忠杰执着中小城镇建设,费心经营、依法取得的在海南兴隆华侨农场、北京大兴庞各庄、哈尔滨市呼兰区的总面积达17.6平方公里的土地使用权益的价值。
这些,全都得到了唐局长的认同,1995年8月10日央行稽核监督局的《稽核工作简报》第13期(总第143期)刊发《中农信公司高度重视稽核质询 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向全国金融行业推介。
3.中纪委工作组全面调查。1994年8月15日中纪委工作组进驻公司。
这次调查,谈话对象,包括所有对翟新华有意见的人、查阅文件档案、听会议录音(中农信的档案管理正规、齐全,管理者马雪敏是北京大学图书馆档案专业高材生,老翟的行为公开。)的结果,却着实让中纪委调查组意外:不仅澄清了老翟根本没有说过“旧社会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现在是有钱能使党推磨”的话(这言论也“有错”),全部事实却恰恰证明,老翟在中农信的所作所为,是完全符合中央要求的,是“有能力的好干部”,有成就,得到多数同事的赞同和拥护。
1994年8月25日中纪委工作组召开会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工作组组长李闵生代表工作组讲以下结论性意见:
首先,班子是团结的,班长是好的,队伍有活力,事业有成就,是一个改革的公司。
其次,翟新华作为班长,有强烈的事业心,有工作能力,有魄力,给人印象深刻;汽车、房子事,与事实有出入,不能认定占有两部车,房子也应改善;关于错误言论,没有发现来信中反映的那些错误言论,反映是毫无根据的。
最后,公司总部从事证券业务的极少数人集资炒股,要立案审查。
中纪委工作组李闵生组长在与农业部党组沟通时,据实正面介绍翟新华,建议部党组信任支持,让老翟党政一把手一肩挑。但是不被刘江采纳,还是派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兼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刘身利来任中农信党委书记,孟向洁任副总经理。按照当时央行关于金融机构高管任职条件,他们两位都是不具备任职资格的。
4.中纪委查“第四代领导人”政治事件。期间,还叠加发生了一件最为典型的与“政治”相牵连的事件。
原由是,翟新华的书出版发行后,广东《粤港信息日报》1993年7月2日第七版刊登了一位读者的书评,标题是《第四代领导人与中国农村》——读《中国市场经济之源》,书评中有“翟新华属于第四代,他能否成为中国第四代领导,谁也无法占这一卦”的表述。这期《粤港信息日报》又不知被公司哪位“好事者”张贴在了办公楼道的公告栏中。
老翟自己并没有讲过。我没有听到过。我完全没有料到,这竟酿成了“重大政治错误”事件。
就为此,中纪委又专门来查。调查人员对我特严肃地说:“‘第几代领导人’可不是任谁随便讲的。”直接追查翟新华和书评作者的关系,是否“给钱弄笔?”
我感觉这是“有来头”,听说他们查得非常细:书评作者、动机、购书店、责任编辑、主编等。
追查结果,事实证明,确实是和翟新华、中农信没有一点直接关系,完全是书评作者个人观点,若重证据,那可是证据确凿。
我又听说,这事件调查的后果是:广东方面从《粤港信息日报》责任编辑、主编、省委宣传部长、主管宣传的省委副书记均被处分。
被调查期间,是杜老、田纪云、陈锡文始终理解、信任、公开支持翟新华和中农信。让我温暖。
5.中央五部委联合调查组
1995年一季度,提前实现了300亿资产规模的中农信,达到顶峰,农业部是高兴的。1995年4月1日公司员工大会,颁发“金犁铧奖”。农业部部长刘江到会并发表讲话。刘部长说:“一年零四个月前,公司划归农业部管理,当时我们提出要给公司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使公司得到迅速发展。现在可以验证一下部党组这条方针是否正确。公司自我们接收时只有95个亿,发展到300个亿规模,这一年取得的成果相当于以前若干年的总和。事实证明,农业部党组当初对公司的方针是正确的。公司是在金融机构进行整顿,压缩基本建设,压缩消费基金的增长这样一个过程中发展的,这个成绩是来之不易的。”
中纪委的老林告诉我“还要查中农信。”我又从龚雁梓那里得到交叉确认,说是“来头极大!”
1995年11月5日,根据李(鹏)、朱(镕 基)、姜(春 云)、任(建 新)、尉(健行)五位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中纪委联合调查组第三次进驻中农信。中纪委联合调查组由监察部5人、农业部2人、安全部1人、审计署2人,总共10人组成。此前一天,刘江专门召集中农信领导班子开会,通报了五部委(即中纪委、监察部、国家安全部、审计署、农业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安排,要求认真配合调查,还问了一句,“你们那儿有国家安全部的人?”我不知道谁是,只是觉得中农信有什么情况值得国家安全部公开出面?
经多方了解,终于弄清楚:是中央接到国家安全部的正式报告,报告称“接我部海外某工作站密报‘中农信被反动政治集团把持,通过香港秘密通道,将30亿资金汇往海外,支持民运反对中央’”!
好大的“罪名”。
中央联合调查组的行为线路,清晰地印证着这个“大来头”:财务部总经理庞邦选告诉我说,“他们只查人民币资金往境外的流向”。
经过50多天调查,已到1995年底,人们常说所谓“无风不起浪”,总得有点什么吧?但是,这个罗织在中农信、翟新华头上的惊天大的政治罪名,确纯粹是“风也没有”,“影也没有”的彻头彻尾的编造。
十四、被免职 没问题
面对这种状况,1996年1月15日,中纪委联合调查组组长蒋乾、组员王朝华与翟新华谈话,“联合调查组认为公司领导班子应积极主动向上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多做自我批评,现在,告状者说话铺天盖地,把问题说得天大,查下来,根本没有什么大问题,领导班子不说话上面不了解真实情况。”
2月2日,监察部部务会,针对香港报纸关于中农信有关情况的报道,提出对中农信的调查“要速战速决,稳定公司,抓住大事,尽快作出结论。”
可到了3月,却据说,是朱(镕 基)批示:“根据经验,要把一个单位的问题查清楚,必须调整领导班子。”农业部遂将翟新华和我免职。
3月4日上午11时50分,向我们俩宣布免职谈话的是农业部副部长吴仪侠、张延喜,说法就是“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免去翟新华总经理、洪毓安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中央领导说,不免职查不清,免职后接着查。”又说,“待遇不变,要继续配合组织调查。不是有什么错误,相信会考虑安排好新的工作的。”
然后,对中农信的调查从起因的“反动政治集团”案,转向了“经营方针错误,严重违规”的围剿,依然不能“坐实”;最后是指向中农信的法律上的第一责任人。等次第展向了新的方面。
令调查组意外,还是没有找到……
我被免职前,中农信被查处一事,居然在第一时间被香港媒体进行了全景式地逼真报道,并刻意地引向“政治、人为”。之所以说“逼真”,是细节详尽真实得似现场“实录”,让人不能不联想到,是同我们在一起的人及时把信息提供给了香港媒体。引向“政治、人为”,将中农信遭查处说成是“保守派”整“改革派”的继续。
香港媒体“危言耸听”的报道,直接恶果,就是引发了在中农信的所有“存款客户”的极大恐慌,纷纷要求归还存款,无论是到期的还是没有到期的,各色人等,鱼龙混杂,齐聚登门讨要,手段无奇不有,甚至雇佣农民工穿着整齐的军大衣,举着横幅,高呼口号,堵门喧嚣。可想见,顷刻冲断了中农信的资金链。
那时我还在位,各方来要存款,我首当其冲、疲于应付、心力交瘁,忽无端高烧不退,只得无奈住进了医院。
因为最基本常识是,所有在中农信的存款,不会都傻傻地“趴”在账上,除了依规向央行缴存准备金后,基本上都是贷出去了,在中农信的开户银行只留正常的周转资金即可;若所有存款客户同时来提取,中农信账户肯定是无全额的现金可以给付的。
中农信一遭调查,存款客户自然慌了神,都怕自己的钱“打了水漂”,自然也怕牵扯出单位“小金库”这些“合理”而“不合规”的事儿来。所以先后前来要求取款。我使出浑身解数,虽然也按住了一些,但是仍然有一些,是非要提前取走存款不可的。
信用是金融的“命”,是常识。
翟新华被免职的同时,1996年3月4日,组织上无缝衔接,搞水产的刘身利由中农信党委书记接任总经理并任中农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提请注意,自此时起,刘身利已经成为中农信的法律上的第一责任人。
从1996年3月4日零时起刘身利对中农信负全责。
4月2日,农业部部长刘江视察中农信公司厦门代表处并题词。刘部长坚持肯定中农信。
9月5日,世行正式批准总额为1.5亿美元的中国动物饲料工业项目贷款,中农信公司为中间金融转贷机构。世行依然认可中农信。因为翟新华主政期间,中农信按照协议,守时、足额支付了世行贷款利息,得到了世行的赞许,同时得到了主管部门财政部的肯定。
9月16日,央行发出《关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的通知》。央行认为中农信符合重新登记的全部法定条件。
10月18日,央行向公司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央行认为中农信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法定资格。
10月28日,公司向央行报送《关于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请示》(中农信[1996]142号)。刘身利作为法定代表人,认定中农信具备让社会放心的企业信用。
11月20日《金融时报》登载: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符合重新登记条件,准予重新登记并换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还在10月,中纪委联合调查组组长崔宽,以及调查组的其他两位负责人在监察部办公楼与翟新华谈话。
调查组说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可能要给翟新华一个不影响今后使用提拔的行政警告处分。翟新华问,为什么?调查组回答说,给一个警告处分便于对中央领导有个交待,也可使调查工作早日完结,再就是中农信实现300亿,步子太快,翟新华有责任。老翟说,实现300亿是农业部对公司的要求,下达的任务,责任不在公司,也不在翟新华。翟新华还说,公司实现300亿后,1995年4月1日,刘江部长在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上讲话,讲话中说:公司发展到300亿规模,事实证明,农业部党组当初对公司的方针是正确的。
中纪委联合调查组向农业部主要领导汇报调查情况,当谈到公司实现300亿问题时,农业部主要领导表示这是农业部党组的要求,对此部里承担责任。
兹事太重大,再回顾一下:
1994年8月25日,中纪委进驻中农信公司工作组组长李闵生说:“中农信班子是团结的,班长是好的。”
1996年1月15日,中纪委进驻中农信公司联合调查组组长蒋乾说:“告状者把中农信的问题说得天大,查下来,根本没有什么大问题。”
1996年10月,中纪委进驻中农信公司联合调查组组长崔宽说,中农信实现300亿,步子太快,要给老翟一个不影响今后使用提拔的行政警告处分。
由此可见,老翟本人无大问题。对中农信的定性太重大,再回顾一下:
1996年4月2日,主管农业部部长刘江视察中农信公司厦门代表处并题词。
1996年9月5日,世行正式批准总额为1.5亿美元的中国动物饲料工业项目贷款,中农信公司为中间金融转贷机构。
1996年9月16日,央行发出《关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的通知》。
1996年10月18日,央行向中农信公司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1996年10月28日,公司向央行报送《关于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请示》(中农信[1996]142号)。
刘身利作为法定代表人,认定中农信具备让社会放心的企业信用。
这就是说,经过中央五部委(中纪委、监察部、国家安全部、农业部、审计署)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中农信无大问题,否则不可能重新登记、重新获得金融权、重新获准转贷世行贷款、重新获准申请对外发债。
综上,经过多次的、长时间的、相关权力机关调查,结论是:
翟新华无大问题,中农信无大问题。
其实,这些,早就是事实,也是相关国家权力机构、国家权力负责人的认定。但是,万一有失、滴水有漏,还不行。
十五、柳暗花明
为什么能“阴转晴”?因为当中央调查组自1995年起到1996年底,一年多时间过去,正处于对中农信政治问题“查无实据”、经营问题不能“坐实”、久拖不决的尴尬窘境时,田纪云当面告诉老翟、蓝天和我,他找了朱(镕 基)。
田向朱直言:“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可以证明我田纪云和中农信没有私利,可以证明中农信基本上是好的,你也知道我始终是支持中农信的。”
田担当地、硬朗朗地把自己压了上去,此言是很重的!
朱当时拍着胸脯,特别干脆地应允:“包在我身上!”
我随即,就直接见到,住在中国农业科学院招待所的中央联合调查中农信的工作人员们都已经纷纷在收拾、打包,准备结束调查,要打道回府了。这些,足可以印证田所言不虚。
朱当然知道调查的结果,应该认同田的看法,所以迅即向下安排了,“说到做到”,是朱的行事风格。
终于,历经两年之久狂暴的黑风、恶语之后,老翟为中农信重生所呕心沥血、殚精竭虑的付出,可以画上一个基本肯定的句号了。
王(岐山)曾在1994年,公开说自己是中农信的缔造者,这是肩负使命的探路者的宣示。
中农信的实践充分证明,当王将中农信交给了老翟之后,老翟用行动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坚持推动中国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初衷。
自1990年6月20日翟新华任总经理,法定主政至1996年3月3日被朱无依据下令免职,这六年间,一桩桩、一件件,不仅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更得到了总书记、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等国家领导人和主管领导们的鼓励和认可。
那一幅幅的题词:
总书记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推进农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总理李:“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努力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农信公司三周年题”
中顾委常务副主任薄:“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
副总理邹家华:“开拓奋进。”
国务委员王炳乾:“坚持改革开放,把中国农信事业发扬光大。”
国务委员陈俊生:“搞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农村经济。”
……
可都是钉是钉,铆是铆的铭刻。
十七、???
不料,1996年12月,新华社“内参清样”突然刊登了新华社记者焦然采访中农信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身利的报道。刘就中农信事发表谈话,说中农信“白糖走私”是建国以来最大走私案,老翟与此案有关系,为走私者们通风报信,并说中农信亏损60个亿,刘认为公检法应全面介入。
事实证明:刘所谓的翟与中农信白糖走私案有关,纯属罔顾事实、毫无依据的诬告;所谓中农信亏损60个亿,更是刘捏造的一个数字;否则,“全面介入”的“公检法”为什么都没有据此追究、起诉?!
因为,有两个更权威的数字:
第一个是距老翟被免职时间最近(仅两个月)的关于中农信财产状况的数字,就是1996年6月12日央行对中农信稽核结论(银稽结〔1996〕2号),其中认定:截止1995年末,中农信资产总额(不包括实业公司)为241.84亿元,负责总额为238.41亿元,所有者权益3.43亿元;
2、补充印证的是关于中农信实业公司财务状况,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8〕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人员安置和工商企业移交方案的通知》其中,对中农信公司所办工商企业的截至1996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认定数字:总资产116.99亿元,总负债103.74亿元,所有者权益13.25亿元。
以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的认定数、国务院办公厅发文的认定数。
这两个数,都算不算数?!
刘起黑风上朝,朱勃然大怒,中农信轰然陨落。
据鲍忠杰讲,当年检察院的人跟他说,“这么大的动静查,折腾来折腾去,中农信还有2亿多的净利润!”
老鲍还讲,当年“宣布关闭中农信的会上,刘身利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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